受托,我市场定于2026年10月29日上午10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对以下标的按现状进行公开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

注:表中提供的面积数据仅供参考,均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预展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预展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工作时间内)
预展地点:长治市上党区东和乡皇后村南
联系方式:18835555196 秦先生
三、承租方须具备的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主体,经营范围同时包含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主体名称、证照统一,不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内。
2、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记录;近3年无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行政处罚记录(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可查)。
3、提供近三年内餐饮同类型业绩,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完整合同5份,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事项及内容、税务凭证、转帐凭证。
4、严禁转租、转包、分租,将餐饮、住宿业务再次转包、分包第三方经营。
5、须一次性支付年租金。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五、其他披露内容
1、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
2、限定允许业态:原则仅限配套治丧便民服务(保障治丧群众及殡仪馆职工餐饮、保障治丧群众的住宿、保障治丧群众日常用品需求等);
3、禁止业态:严禁经营娱乐、棋牌室、KTV、餐饮大排档、喧闹类经营项目,禁止从事封建迷信、殡葬中介、售卖殡葬用品等行为;
4、经营活动不能扰民、不能和殡仪馆的肃穆氛围冲突,营业时间、噪音管控要符合殡仪馆统一管理要求;
5、不得擅自变更经营用途,如需变更,必须重新报批。
6、承租方经营期间产生的水、电、取暖、燃料、燃气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投入要求
(1)经营场所由出租方提供,出租方已购置的食堂设备可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需按照市场监管局的相关验收要求对食堂水、电、吊顶、消防等的布局进行装修施工,同时承租方需按照出租方要求对客房进行装修。
(2)承租方如需增添其它设备或进行装饰装修,需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商定。
(3)食堂和客房内部的设备维修维护及日常维修维护费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须在正式经营前自行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费用由承租方自己承担。承租方的工作人员属于承租方的员工,与出租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如用电、用水、用气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出租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9、(1)承租方服从殡仪馆统一管理,遵守馆内各项安全、消防、门禁管理制度,接受殡仪馆定期安全检查。
(2)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墙体、管线;新增装修改造必须事先书面报请殡仪馆审批同意。
(3)消防责任:承租方应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学习与演练,加强室外用火管理。
(4)投诉处置:设立投诉处理机制,对群众有效投诉限时整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治安事件全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5)宣传标识:对外招牌、宣传物料,提前报审,不得使用殡仪馆官方LOGO、名义虚假宣传。
10、为保障承租方顺利完成装修工程,出租方可根据承租方的实际装修期给予相应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计入首年租赁期限内。免租期间,仅免除房屋租金,租赁标的物所发生的水费、电费、污水处理费、物业费、垃圾清运费以及其他一切运营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缴纳。
六、报名注意事项:
1、凡有意承租者在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于2026年10月27日下午17时前, 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
保证金缴纳方式: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号:
户 名: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开户行: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英雄中路支行
账 号:2007500000007051
行 号: 313164000098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且足额交纳了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并按照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的公告或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
3、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服务费,并持相关材料至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4、该项目首年租金通过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结算,剩余期间租金依据租赁合同进行结算。
5、按照出租方要求,首年租金需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向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支付,最终承租方须在签署《成交确认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向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支付首年租金,并在支付完成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6、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出租方和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有权将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扣除:(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在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公告或通知的规定时限内,意向承租方未通过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报价的;(4)意向承租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它违反转让、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5)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6)意向承租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7)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情形的。
7、若承租方未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且非出租方原因的,则表示承租方违约,放弃承租资格,逾期后出租方不再与承租方协商,出租方有权对项目做终结处理,并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标的成交后,若承租方违约,此次保证金不予退还,即转为承租方违约金;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
9、在对此标的物再次进行利用时,造成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等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及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标的物移交事宜。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355—2183257
微信公众号:长治产权
网 址:http://ggzy.changzhi.gov.cn
http://www.czscq.com
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