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西襄矿集团恒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我市场定于2026年4月23日上午10时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及挂牌价:
1、竞价标的:山西襄矿集团恒通新能源有限公司整体5年承包经营权
2、挂牌价:28807410元/年
二、标的基本情况:
山西襄矿集团恒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等。房屋建筑物主要是厂区的生产性房屋等,整体约建成于2018年6 月,截止评估基准日,房屋建筑物可满足正常使用需求。构筑物主要是厂区的变电工程、电缆桥架、围墙、硬化等配套辅助设施,整体约建成于2018年6月。机器设备主要是30000Nm3/h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项目配套的设备,主要工艺装置包括焦炉煤气预处理、气柜、焦炉煤气压缩、焦炉煤气深度净化、甲烷化、循环气压缩、干燥、深冷净化、深冷压缩、LNG 储罐、装车站等。电子设备主要是办公用设备、厨房用设备等,购置于2014-2020年。专利技术为2.4亿 Nm3/a 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成套技术项目的技术秘密使用权。
三、承包方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机构;
2、须一次性支付年租金;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竞价指南请自行扫码领取
五、预展时间及地点:
1、预展时间:2026年3月25日-4月22日(节假日除外)
2、预展地点:山西襄矿集团恒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预展期间意向承包方至标的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时发生的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等意外问题须自行负责,转让方与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与承包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包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承包方起的3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服务费,并持相关材料至长治市交易市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2、该项目首年租金通过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结算,剩余期间租金依据《承包经营合同》进行结算。
3、按照委托方要求,首年租金需在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前向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支付,最终承包方须办理成交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向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支付首年租金,并在支付完成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承包经营合同》。
4、若承包方未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与委托方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且非委托方原因的,则表示承包方违约,放弃承包资格,逾期后委托方不再与承包方协商,委托方有权对项目做终结处理,并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5、递交承包申请并且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承包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接受并同意公告中所有有关标的的各项要求;
2)接受并同意公告中委托方确定的《承包经营合同》中的所有条款约定,一旦确定为承包方后,不向委托方主张修改《承包经营合同》中的条款;
3)接受并同意因不可抗力、委托方未能按照约定期限交付资产及委托方其他特殊情况原因导致本次委托无法进行时,委托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款项,委托方和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
4)同意本次标的委托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税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委托方、承包方各自承担;
6、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标的物移交事宜。
七、其他披露内容:
1、承包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
2、此次竞买仅为标的经营权,包括标的内设施、设备。意向承包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委托方的为准,标的按现状交付。
3、承包方对标的企业生产系统和工艺、资质手续(尚未办齐)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瑕疵、风险等均是知情的,是基于该现状条件下投标的。
4、合同签订时,承包方需缴纳【1000】万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为承接委托方资产事宜提供担保,委托方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后【5】日内全额退还保证金。
5、承包方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厂房、设备设施等进行升级改造,或者装修装潢等。承包期届满,承包方添置了新的设施设备、承包期满后可以搬离,且不会对原有生产实施设施设备造成损害、显著减效或者其他负面影响的,所有权归属于承包方,其他归委托方所有。
6、意向承包方被确定为最终承包方后,承包方若发生违约行为和不履行后续责任义务的,导致此项目需重新挂牌招租,则该承包方不得再参与此项目和委托方公开挂牌的其他项目。
7、同等条件下,原承包方有优先承包权。
八、其他说明:
1、意向承包方需自行到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包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包方且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的,意向承包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转让底价)的价格承包竞价标的,并按照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的公告或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承包价格。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和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有权将承包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扣除: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包方在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公告或通知的规定时限内,意向承包方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意向承包方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包申请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包方均不报价的;④意向承包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它违反转让、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承包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九、报名注意事项:
1、有意承包者在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复印件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000元(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竞买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号:
户 名: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账 号:457271010300000174548
开户行:长治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路支行
行 号:402164007014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22日17时
3、在对此标的物再次进行利用时,造成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等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委托方及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报名地点:长治市紫金西街40号2楼212室
5、咨询电话:0355-2183272
6、网 址:http://www.czscq.com
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