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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租赁权转让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500 字体:

受委托,我市场定于2025年10月24日上午10时,拟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

1、转让标的:

长治市潞洲区长兴中路565号办公楼租赁权(包含一层7间商铺及粮食局家属院1个商铺,办公楼2层—7层局部,面积总计5372.87平方米。)

租赁期限:一年

注:以上标的数据仅供参考,均以现场实物为准。

2、挂牌价:人民币160万元/年


二、承租方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备一次性支付年租金的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转让方式:网络竞价

竞价指南请自行扫码领取.jpg

竞价指南请自行扫码领取


四、预展时间和地点:

预展时间: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1日(工作时间内)

预展地点:长治市潞洲区长兴中路565号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凡有意承租者在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于2025年10月22日17时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0万元(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保证金缴纳方式: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以下账号:

户  名: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治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马支行

账  号:457181010300000064160

行  号: 402164004005

2、在公告期内,须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踏,并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后,再提交报名申请。未事先对标的物进行实地勘察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负全部责任。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且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竞价标的,并按照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的公告或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

4、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出租方和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有权将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扣除: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在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公告或通知的规定时限内,意向承租方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报价的;④意向承租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它违反转让、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5、意向承租方须在最终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到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办理成交手续并缴纳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6、如中标后违约,此次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即转为承租方违约金;未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回。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紫金西街40号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二楼217室

联系电话: 0355-2183257

微信公众号:长治产权

网    址:http://www.czscq.com

 

 

长治市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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